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共起诉“醉驾”案1052件1052人,同比大增99.6%。其中,53.8%的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广州市检察院建议,“醉驾”案件要少用或慎用缓刑,最大限度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
在起诉的案件中,未成年人有1人,女性23人,公务员5人,外国人7人,港澳台人员7人,无业人员471人。目前已判决593件593人,其中判处拘役273人,判处拘役宣告缓刑319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
新特点
案发时段和地段集中
“醉驾”被查处的地点主要集中在珠江新城、中山立交、沿江路与人民南路交界处、花地大道南路段、穗盐路和丰乐北路丰乐隧道处等全市各大交通繁忙地段。案发时间则主要集中在夜间。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分析说,这反映出夜间在交通繁忙地段存在着大量的“醉驾”行为,同时,也折射出当前交警部门查处“醉驾”的主要形式为夜间定点执法,发生在其他时间段和地段的“醉驾”行为被发现的几率相对偏低。
女性比例大幅攀升
今年的“醉驾”案件还呈现出两个新特点。一是女性“醉驾”比例增高,在今年办理的案件中,由女性实施的有23件23人,同比增长283% ,这反映出女性在社会交往中大量饮酒后驾车的频率越来越高。
除此之外,长驾龄的“醉驾”者增多。“醉驾”者中驾龄普遍超过10年,这类人对自身技术过度自信,认为酒后仍能安全规范地驾驶汽车,同时存在“只要交警查车时提前避开就不会被查处”的侥幸心理,从而成为“醉驾”的主要群体。
情节越来越严重
李学东说,“醉驾”入刑之初,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执法部门也对之进行严厉打击,“醉驾”行为一度被有效遏制。但随着时间推移,社会关注度下降,案件数量剧增。
同时,今年以来查办的“醉驾”案件情节也越来越严重。首先是体现在醉酒程度上,今年的案件中,超过半数的“醉驾”者酒精含量超过120mg/l,有的“醉驾”者酒精含量甚至高达313mg/l,接近定罪标准的4倍。
“醉驾”情节越来越重,还表现在危害后果上。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约占四分之一, 轻则造成车辆损坏及公私财产毁损,重则造成人员伤亡。
适用缓刑比例较高
由于该类案件属于轻刑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最后到法院判决时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今年以来有53.8%的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李学东说,判处缓刑对于公务员、律师、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来说会导致其失业或影响职业生涯,有一定震慑力。但从今年的情况看,被告人中有44.8%的人是无业人员,其中部分人被判处了拘役,部分人被判处了缓刑。对判处缓刑的无业人员而言,判决对其工作、生活无实质影响,缺乏相应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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