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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车主对大灯强光较反感 部分反应过激

2013年12月30日13:51
来源:汽车007周报 作者:刘欣

  在夜间开车的人都应该会有过这样的体会:当你正常行驶在自己的车道上时,忽然后面出现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子,于是,车上的左、中、右反光镜顿时一片强光,照得你满眼金星。夜间驾驶时灯光的使用是驾驶员考试科目三的必考项目,但是,在实际驾驶中总是有胡乱使用灯光的车主。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违规使用远光灯给对面车辆驾驶员带来的瞬间灯光炫目可以对人造成持续时间长达5秒的视觉盲区,是导致车辆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七成车主对大灯强光反感 部分反应过激

  “啊!眼睛要被照瞎了!”“这谁啊!有没有素质!”在路上听见类似的抱怨。事实上,据记者了解,按照国家标准,目前车辆出厂时安装的都是防眩目灯,对妨碍视觉的灯光是不允许安装的。而氙气灯呈白紫光,夜间开启会有刺眼效果,但是,在夜晚有路灯的情况下开启氙气灯的市民很普遍,有些是因为习惯,有些则是恶意寻找刺激。

  对此记者也深有感触,记者在市区内多次体验到氙气大灯的“威力”,仅1-2分钟,眼球就已经感到劳累不已,头部出现暂时性眩晕。

  据悉,灯光炫目造成的视觉盲区一般能够持续4秒到5秒,这足以导致高速行驶的车辆发生车祸。因此,滥用远光灯行为甚至比超速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而对于这样的行为,不少车主都表示非常反感。据记者对30位车主所做的小调查中,有70%的车主对夜间遭遇大灯强光非常厌恶,其中,更有15%的车主表示偶尔还会打开远光灯“报复”。

  车主何女士对夜间使用氙气大灯的司机深恶痛绝:“有一天晚上在路上开车,突然对面就袭来一道白光,刺得睁不开眼睛,虽然已经提前减速,但是仍然碰到了一旁骑车的一位老人。”最后,尽管造成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何女士,但仍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何女士气愤地表示:“交规就应该规定开远光灯会车的,如果引起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

  汽车灯光违规使用将受罚

  事实上,如何运用汽车灯光,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有清楚的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也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据介绍,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标准,用户不得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也不得加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否则属违法行为并处以500元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隐患极大,容易使对向来车司机造成暂时性失明,导致交通事故。要根据路况、车流、其他照明设备等,在放慢车速的前提下,正确使用远光灯、近光灯、雾灯、氙气灯及示宽灯,尽可能的避免不正确使用灯光而干扰其它车辆的安全行车。

  本报建议,广大车主在遇到后车开远光灯时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尽量避免做不必要变线或者超车动作,保持直线行驶。直到完全确认一侧无其他车辆通过时,再变道“躲开”后面射来的强光。

(责任编辑:穆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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